法規內容 | 全台寺廟百科
(六)占用人依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或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辦法核准贈與者,自申請贈與之日起免收使用補償金。申請期間,暫緩追收使用補
第 1 點 為積極處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維護國產權益,特訂定本要點。 第 2 點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擬定國有非公用被占用不動產加強處理計畫,列入年度施政計 畫,加強處理。 本要點所稱之執行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各分署、辦事處。 第 3 點 本要點所稱「占用」,指無權占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第 4 點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政府機關或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以下簡稱各占用機關)占 用,各占用機關如因公務或公共需要使用者,得依法申辦撥用。 但不配合申辦撥用或使用情形不合於撥用規定者,應通知各占用機關自行拆除或騰 空交還。各占用機關不配合辦理者,應協調其主管機關督促辦理,必要時,循司法 途徑訴請排除。 第 5 點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或私人占用,執行機關應瞭解占用成因, 分類處理,妥為評估處理方式,並避免紛爭;其符合國有財產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者 ,得以出租、讓售、專案讓售、視為空地標售、現狀標售或委託經營等方式處理。 被占用不動產無法依前項後段方式處理者,應通知占用人自行拆除或騰空交還,並 得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違反相關法律或土地使用管制者,通知或協調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二)以民事訴訟排除。 (三)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移請地方警察機關偵辦或 逕向檢察機關告訴。占用情形影響國土保安或公共安全者,優先移送。 對占用作居住使用者,執行機關於排除占用前,調查占用人是否需協助安置,並就 需協助者協助依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民間機構申請公共租賃住宅、社會住宅、 榮民之家或社會福利機構或護理機構等進行安置,相關過程作成紀錄,以利日後查 考。 占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機關於排除占用前,協助依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申請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並將過程作成紀錄,以利日後查考: (一)屬社會救助法規範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屬...
被占用國有土地處理業務 | 全台寺廟百科
法規內容 | 全台寺廟百科
占用國有土地,有何後果及如何處理? | 全台寺廟百科
國有不動產管理與占用處理(含案例分享) | 全台寺廟百科
使用補償金試算 | 全台寺廟百科
國有地被占只收補償金政府太消極 | 全台寺廟百科
行德慈惠堂拜什麼神?西王金母 ( 道教 )祭祀資訊:電話、地址、管理人查詢
位於西王金母的「行德慈惠堂」寺廟資訊,包含:寺廟名稱、主祀神祇/配祀神祇、行政區、地址、教別、建別、組織型態、電話、...